資產負債表12:什么是合同資產?什么是合
合同資產是指企業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對價的權利,且該權利取決于時間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例如,履行合同中的其他履約義務)。
合同資產和應收款項都是企業擁有的有權收取對價的合同權利,二者的區別在于,應收款項代表的是無條件收取合同對價的權利,即企業僅僅隨著時間的流逝即可收款,而合同資產并不是一項無條件收款權,該權利除了時間流逝之外,還取決于其他條件(例如,履行合同中的其他履約義務)才能收取相應的合同對價。因此,與合同資產和應收款項相關的風險是不同的,應收款項僅承擔信用風險,而合同資產除信用風險之外,還可能承擔其他風險,如履約風險等。
合同負債,是指企業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如企業在向客戶轉讓商品之前,客戶已經支付了合同對價或企業已經取得了無條件收取合同對價權利的,企業應當在客戶實際支付款項與到期應支付款項孰早時點,按照該已收或應收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待未來履行了相關履約義務,即向客戶轉讓相關商品時,再將該負債轉為收入。某些情況下,企業收取的預收款無需退回,但是客戶可能會放棄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權利。企業預期將有權獲得與客戶所放棄的合同權利相關的金額的,應當按照客戶行使合同權利的模式按比例將上述金額確認為收入;否則,企業只有在客戶要求其履行剩余履約義務的可能性極低時,才能將相關負債余額轉為收入。企業在確定其是否預期將有權獲得與客戶所放棄的合同權利相關的金額時,應當考慮將估計的可變對價計入交易價格的限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