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安全協議書
時間:
租房安全協議書9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的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 雙方應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在與租賃房屋有關的施工生產、承包、承租經營和勞務承包過程中,雙方應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北京市消防條例》
————《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
————《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
————《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
————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二、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及時傳達相關管理單位有關安全生產方面新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2。甲方負責監督乙方建立安全制度及對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
3。甲方負責將管理區域內的重點防范部位、安全設施(消防管線、安全出口等)告知乙方;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管理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消防保衛等情況進行檢查,并要求乙方對所發現的不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協議書《租房安全協議范本》。
5。乙方的經營活動不能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工作人員未經許可,嚴禁到與其無關的甲方工作現常
6。甲方負責對出租區域的安全設施(消防管線)進行檢查。
三、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施工、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其它要求;
2。乙方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非法生產、加工、儲存、經營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和其他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遷移房屋內外的水、電、煤氣儀表及消防管線等。甲方同意遷移的,雙方應當嚴格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及要求,遷移后的儀表及管線應符合安全規范。
4。乙方自行購置的電器或其他設備應當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與甲方提供的水、電、煤氣接口及荷載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高負荷、高危險性設備或物品。
5。出租房屋做為居住使用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積不得低于北京市規定的最低標準。 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做為住宿使用。
6。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并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并報甲方備案;
7。負責承租區域內的治安防范措施的制定、執行和管理。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負責本單位管理區域內重大危險源警示標志、安全設備(如滅火器材)的設置,并將重大危險源以及在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告知本單位員工;
9。負責將本單位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告知本單位員工;
10。負責開展本單位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積極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11。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本單位施工、生產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證生產施工工具、器械的使用安全;
12。必須組織全體生產、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和技能教育,使其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生產技能;
13。雇用的員工或住宿人員必須按照當地派出所的要求履行登記備案制度并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14。自覺接受甲方監督和指導,對甲方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一旦發生人身傷害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事故隱患和生產安全事故。
15。租賃期間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或甲方受到處罰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及法律責任。
16。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不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生產作業。
17。乙方接收租賃標的及租賃期間,租賃標的及設施的所有使用、保管、安全等責任和義務,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人員、電、水、暖氣、燃氣、消防、防火、通行、環境、衛生、設施設備等,均由乙方負責。若乙方使用不當或未盡安全職責導致責任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四、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租房安全協議書10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為了確保乙方以承包、租賃或者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等形式使用的房屋、場地和住所(以下簡稱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經雙方商定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屋所處位置:。
二、出租房屋用途、經營項目:。
三、甲方責任:
1、出租房屋應有合法的產權證或主管主辦單位開具的使用證明。
2、出租房屋應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
3、履行對出租房屋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定期,不定期對出租房租房屋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發現有違章違規現象和行為以及有火災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進行整改和停業整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責任:
1、乙方的承包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對使用的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負主體責任,對出租房屋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消防安全負責。
2、應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并依法經營。出租房屋用于公寓樓(出租)、飯店、商場、集貿市場等公眾聚集的場所,在使用或者開業前,應當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經公安消防機構批準后,方可使用或者開業出租房消防安全協議書出租房消防安全協議書。
3、嚴格遵守各項消除法規及有關防火規定,出租房屋及其周邊消防疏散門、疏散樓梯、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不得堆放雜物占用占用、堵塞或緊閉,必須保持暢通。公眾聚集場所還應按規定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4、出租房屋內用電必須符合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不得超負荷用電和私拉亂接臨時電線,電氣線路和電氣設備的功率、保險裝置應當與額定負荷相匹配,不得用其他金屬絲代替保險絲。
5、作為庫房使用的出租房屋,必須符合《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嚴禁吸煙,嚴禁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6、出租房屋內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乙方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甲方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向甲方申請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由甲方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等后,乙方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出租房屋附件嚴禁動用明火、燒烤及焚燒雜草、樹葉、廢舊物品等。
7、出租房屋的消防設備、設施必須符合消防要求,始終保持完整、好用、正常的工作狀態,嚴禁遮擋或挪作它用,如有丟失、損壞應及時購置或維修。
8、負責消防器材的配置、正常維修、更換的費用。
9、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經甲方同意,并確保施工期間的消防安全,工程竣工后,經公安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0、公共娛樂場所必須參加火災保險及公眾責任保險
五、違約責任:
1、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經濟賠償和承擔相應的責任;
2、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乙方違反消防法規,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其它條款:
1、一旦發生火情,雙方有義務及時報警,并積極組織補救。
2、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本協議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
九、該協議作為甲乙雙方出租房屋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經濟和法律效力。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租房安全協議書11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省、市)(區、縣) ,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2.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3.雙方協商該房屋月租金為 元;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4. 經雙方協商乙方負責交納租賃期間因居住及營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5.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乙方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選擇乙方恢復原狀。;有權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6. 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間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實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7.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8.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9.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終止。
10.合同實施時,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驗收時雙方須共同參與,并簽字確認。
11房屋租賃期間.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或其他原因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12.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5)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6)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7)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8)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滯納金。
1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國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其中,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
14. 本合同自雙方簽
(章)后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房產證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租房安全協議書12
甲方:學校
乙方:
根據教育部切實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要求,本著向學生及其家庭高度負責的精神,為保持良好的教學、生活、管理秩序,學校原則上要求所有學生均應在校住宿。但因確有客觀原因或堅持要求在校外住宿(含在外租房住宿或投靠親友自行解決住宿)的,須由學生家長到校與校方簽訂書面協議。為了加強在校外住宿學生的`管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經雙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申請在外住宿的學生須在每學年結束前兩周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簽訂協議。
二、在校外宿舍的學生應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到校上課和參加學校組織的活動。在校外宿舍的學生享有校內住宿學生的同等權利。
三、在外住宿的學生要如實填寫《學校學生校外居住申請表》,辦理表中規定的相關手續,并向學校提供與房東簽訂的租房協議,定期向學校報告學習、生活情況。如租房地點變動要及時向學校報告。
四、在外住宿學生應服從所在轄區的管理,增強自我防范意識,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
五、在校外住宿的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糾紛、事故、人身財產安全等,均視為個人行為,學校不承擔責任。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學生處、學生所在學院、家長各持一份。
七、協議與國家法律、地方法規相沖突之處以后者為準。
輔導員簽字:學生簽字:
院長(系主任)簽字:家長簽字:
(學院蓋章)
租房安全協議書1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當前承租方:(含轉租以下簡稱乙方)
學校對外出租房屋實行統一管理,承租戶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禁止非法經營活動,必須按照學校安全生產經營有關規定執行,同時接受學校監督管理,遵守以下消防安全條款:
一、為了切實加強對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乙方必須高度重視消防安全,確保對出租房屋的各項安全管理。
二、乙方必須按照有關消防規定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等安全工作的有關要求,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發現火災及時排除。本著“誰使用,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若因承租戶疏忽大意、消防意識淡薄、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火災及其它事故,并由此造成的一切連帶責任完全由承租方負責。
三、乙方不準私自更改房屋結構,若私自更改造成的事故,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不準隨意亂接電,如需改電,必須書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
五、乙方要定期對租用房屋進行安全排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排除;
六、乙方若需轉租、停租,必須及時告知甲方,終止合同關系,否則,視為合同繼續有效。
(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簽字)
___年__月__日
租房安全協議書1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聯系人: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聯系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條例》的規定,為確保乙方租用房屋(以下簡稱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經雙方商定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所處位置:
二、出租房用途、經營項目:
三、出租房消防設施名稱: 數量:
四、甲方責任:
1. 及時貫徹上級主管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宣傳消防安全知識。
2.出租房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履行對出租房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定期不定期對出租房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乙方整改。
五、乙方責任:
1.對使用的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負主體責任,對出租房內使用、經營活動消防安全負責。
2.應依法取得相應的經營資格,并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如需經消防部門驗收的,開業前,必須取得消防部門相應的證書,方可開業或使用。
3.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規及各項防火規定,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消防通道暢通、消防安全疏散標志明顯。
4.負責消防設施的配置、檢查、維修、更換,并擺放在明顯位置,同時經常對從業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四懂四會”(即懂得崗位火災的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
5.禁止利用出租房存放危險物品,禁止擅自安裝和改裝電源、線路。
6.嚴禁出租房“三合一”(即住宿、生產、經營一體)。
7.乙方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警方報告。
8.自覺服從消防部門和甲方的監督檢查,對檢查中提出的消防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
六、違約責任
1.若違反本協議書發生火災事故或引發火情,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經濟損失和經濟賠償。
2.若乙方管理不嚴,違反消防法規及安全管理制度,違反操作規程,引發火災事故,應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承擔法律責任。
七、其它條款
1.一旦發生火情,雙方有義務及時報警,并積極組織搶救。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出租房合同到期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房安全協議書15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租戶在租期中的安全責任,本著雙方能夠順利的履行合約,現與租戶簽訂如下協議:
1、乙方不得隨意改變房屋內的水電設施等可能造成安全隱患的'設備,使用煤氣爐等明火設備需在屋外進行并告知甲方,由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2、乙方在租期內在租住房屋內需時刻注意防火,防盜,放觸電,不做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活動,身為監護人的乙方人員有義務對其被監護人履行監護責任,應時刻注意被監護人的人身安全。乙方在租期內由于自身疏忽而導致本人或其被監護人的人身造成傷害的,甲方不負責任。
3、乙方在租期內有保管好自己所租房屋內財產安全的責任,如發生遺失,損壞的,甲方不負責任。
4、乙方必須文明租住,依法租住,不得在所租房屋內存放政府禁止存放的危險品和違法物品,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甲方如詢問乙方在租住房屋內所存放可疑物品或從事可疑活動時,乙方需如實作答,如有所隱瞞而被公安機關查處的,甲方不負責任。
5、乙方需保證所租房屋及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
6、如乙方在安全方面的實際行動損害到甲方的權益,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與其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要誠信守法,共同遵守并履行本協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